鞠华蔚、杨延江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17)青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37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鞠华蔚、杨延江
2022年08月05日